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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益福彩法制宣传】以案说法(1)

来源:中国福彩 编辑:福彩宣传部 发布时间:2022-12-12 19:23:56 阅读次数:16449

事件回放: 
 
王某(化名)是彩票代销证的持有人。李某(化名)与王某刚达成协议,约定“王某将彩票投注站转让与李某,该站所有收入及所有权,全部归李某所有、使用。”协议签订后,李某支付了转让费,开始在该站点销售彩票。因王某与李某擅自转让彩票投注站的行为违反了《彩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被彩票机构依法予以封机,无法继续经营。后来,李某就与王某的投注站转让合同进行协商未果,诉至法院。
 
裁判结果:
 
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均判决合同无效,双方当事人返还财产。
 
法律依据:
 
法院认为,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《彩票管理条例》明确规定,彩票发行机构、彩票销售机构可以委托单位、个人代理销售彩票。彩票发行机构、彩票销售机构应当与接受委托的彩票代销者签订彩票代销合同。彩票投注专用设备属于彩票销售机构所有,彩票代销者不得转借、出租、出售。彩票代销者不得委托他人代销彩票。
 
因此,王某与李某签订的投注站转让合同违反了《彩票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五十二条第(五)项之规定,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,因此,王某与李某签订的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。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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